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浏览次数: 1|发布时间: 2023-12-26 20:56:51|来源: 火狐官方网站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作为专业的眼科连锁医疗企业,主要是做眼科医院的投资、管理业务。目前已经在上海、成都、重庆、郑州、南昌、呼和浩特、济南、青岛、无锡、义乌等10个中心城市开设13家专业眼科医院和1家眼视光诊所,为全国各地的广大患者提供覆盖眼科全病种的专业性诊疗服务,技术水平及业务规模均处于民营眼科行业中领先地位。
公司眼科业务专注于大、中型城市眼科医疗服务细分市场,成熟的平台医院复制连锁发展模式及配套的经营管理体系,可以有明显效果地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促进整体医疗水平提升,同时独具特色的服务流程和专业的诊疗管理,长期获得医疗主管单位及广大百姓的好评,在区域内享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为眼科业务进一步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立足大、中型城市,着力打造高端眼科诊疗服务,在全国多地设立了经营事物的规模辐射当地及周边区域的地区性眼科医院,分布在上海、山东青岛、山东济南、四川成都、重庆渝中、河南郑州、江西南昌、内蒙古呼和浩特、江苏无锡等共计13家专业眼科医院和1家眼视光诊所,形成了全国性的连锁网络,且全部医院均为医保定点机构。公司已建立了诊疗、护理、客服严密配合、相互支持完善的诊疗服务体系,旗下各家医院的科室设置几乎涵盖了眼科全科诊疗项目,集结了大批知名专家医生为患者提供眼科全病种诊疗服务。
公司实行总部统一进行品牌管理与各医疗机构依据各地真实的情况充个性化营销措施相配合的营销模式。在总部层面,公司实行品牌统一管理,各地医院在扎实做好诊疗服务、建立提升口碑的基础上采取了合理、必要的经营销售的方式,提升品牌形象。各医疗机构在配合总部营销战略实施的同时,根据所在地的真实的情况及特征,采取符合当地情况的个性化营销措施。
公司根据各家医疗机构日常诊疗活动的需要,采购的主要物品包括:药品、医用耗材、配镜材料等。相关用品由公司统一采购,对各家医院的采购需求采用主动采集分析常用品用量和各医院依据自己业务开展需求上报采购需求双轨并行的方式,对旗下各医院的采购需求来做实时、有效地追踪和汇总,以持续制定出最优采购策略并组织实施。
公司眼科业务所涉诊疗服务相关的费用结算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自费费用结算、门诊医保结算、住院医保结算、专项基金结算。
其中全自费费用结算为患者个人直接支付。无需住院的,即时支付即时结算;需住院的,待出院时结算。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医疗费,由本人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现金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相应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具体的流程、项目及比例根据各地医保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参保人出院时,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现金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相应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具体的流程、项目及比例根据各地医保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符合专项补助基金援助条件的,入院时由本人提交《救助审批表》、身份证等资料,医院定期向基金会提交该援助对象的诊疗记录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等全套资料申报结算,经基金会审核后拨付援助资金,具体的流程、项目及比例根据与各基金会合作的具体约定执行。
公司作为区域性眼科连锁医疗机构,经过多年的深耕与发展,已在全国多地设立了经营事物的规模辐射当地及周边区域的区域性眼科医院,在技术、服务、品牌、规模、人才、科研、管理等方面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并以优质的服务水平在广大患者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公司已慢慢的变多的医院在门诊量、手术量、营业收入等方面逐步占据当地最大市场占有率,在部分地区形成龙头优势,在全国民营眼科医院中处于领头羊的全国性眼科连锁机构。
钢结构业务致力于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钢结构建筑事业,专门干轻钢结构、重钢结构、多高层钢结构、空间大跨度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及桥梁钢结构的建造。钢结构行业普遍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依照订单设计和生产各类钢结构,大部分的钢结构工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获取。
能源业务以民用气为基础,商用气为中心,车用气业务与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并举。2021年,能源业务积极调整经营与销售思路,整合业务资产,降本增效,强化基础管理。
行业发展阶段及行业地位:天然气行业作为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与国民经济趋势息息相关,并呈现出与经济发展正相关的周期性特点。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得到更深入的推广,行业整体发展势头稳定。传统钢结构业务受宏观经营周期性变化影响较大,近年,钢结构成为配式建筑是主流应用形式之一。企业具有专业的钢结构设计院、先进的钢结构生产线和钢结构生产加工基地,是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公司钢结构业务积极地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研发技术,充分参与区域装配式建筑规范的制定。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关于公司2018年、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因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未完成2019年、2020年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需对公司做补偿。
按照标的公司重组事项相关《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方应向光正眼科支付的收购标的公司51%股份的业绩补偿款为149,511,015.52元;业绩补偿方应向光正眼科支付的收购标的公司49%股份的业绩补偿款为235,166,328.27元。
公司依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业绩补偿协议》,分别向业绩补偿方发出支付业绩补偿款的函。业绩补偿方对业绩补偿金额有异议,认为2020年业绩承诺未完成主要系疫情原因的影响。鉴于此情况,公司已将该业绩补偿争议事项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业绩承诺方依照相关《业绩补偿协议》支付业绩补偿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纯利润是42,184,733.20元,其中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42,668,661.65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未分配利润数为-208,325,139.94元。
由于经济环境及疫情影响,从公司2022年的经营状况及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来看,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一条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原则如下:
(一)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未来的发展基金,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确定;
(二)储备基金除用于垫补公司亏损外,经审批机构批准也能够适用于本公司增加资本,扩大生产;
(三)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股东大会确定分配的,应当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二条 公司的储备基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储备基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储备基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应重视对投入资产的人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依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利润分配不允许超出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近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做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或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和决策程序做监督。公司将提供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能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确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而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分红政策或股东回报规划的,由董事会提交议案,并经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充分听取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提出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作出决议的,应经全部董事的2/3以上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的,应在提供现场会议的同时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最重要的包含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该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企业能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迅速增加时,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在市场上买卖的金额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能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在年度盈利的情况下,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资本预算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大会批准。重大投资计划实质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投资计划。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提出现金分配的利润分配议案时除提供现场会议外,应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综上,由于公司未分配利润数为-208,325,139.94元,从公司2022年的经营状况及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来看,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均表示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且不 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公司每笔理财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公司审批流程。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的情况时,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不定期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4.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和检查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审议通过本议案,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够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将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第三方担保贷款、资产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贸易融资、并购贷款、医保贷款等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考虑各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信贷规模,融资期限和融资成本等条件,进行比选择优。在办理上述融资业务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法律文件。该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审议通过本议案,认为公司取得相关金融机构一定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1年整体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互间拟为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12个月内有效。
经营范围:各类眼科疾病诊疗,医学验光配镜,眼科医院的投资,眼科医院经营管理服务,眼科医疗技术的研究;天然气的销售、运输;建筑钢结构;对外投资;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医院投资,资产管理,计算机软件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集成,自有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健康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钢结构设计、制作、安装;钢结构工程加固维修;桥梁工程;防腐工程;彩板制作安装 ;工程管理服务;装配式建筑管理;道路运输;金属材料、活动板房和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租赁、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股权关系:本公司持股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钢结构制作、安装,钢结构工程承包、轻钢结构设计,金属材料、活动板房和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租赁、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股权关系:本公司持股光正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100%,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信用担保及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公司内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审议通过本议案,认为: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且担保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运行正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1年9月16日,公司为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4,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4,000万元,截至目前尚未实际放款发生业务。
2021年11月2日,公司为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2,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2,000万元。
2021年12月27日,公司为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4,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4,000万元。
2021年12月30日,公司为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合计4,081.63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4,081.63万元。
2022年3月16日,公司为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合计8,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8,000万元。
2022年4月12日,公司为子公司光正建设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额度为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目前尚未实际放款发生业务。
2021年8月11日,公司子公司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及光正能源(巴州)有限公司为公司4,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4,000万元。
2021年9月16日,公司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4,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 4,000万元,截至目前尚未实际放款发生业务。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合计4,081.63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4,081.63万元。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2,040.82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2,040.82万元。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2,040.82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2,040.82万元。
截至目前,累计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数额为38,744.90万元,目前实际担保数额为30,244.90万元,实际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3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6.49%。
除上述担保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信用、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2021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拟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347.00万元,转回884.87万元,核销609.43万元;拟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85.11万元,转回4.48万元;拟计提存货减值损失122.26万元,转回66.9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计提、转回信用、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440.22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转回的信用、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3.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相关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致立信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668,661.65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08,325,139.9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08,325,139.94元,实收股本为516,368,22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系公司购买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49%少数股东权益所致,具体如下:
2020年1月2日,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新视界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新视界眼科49.00%的股权以74,100.00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本公司,并签署《资产购买协议》。2020年3月16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新视界眼科的股东变更事宜,并核发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U”),于当日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此次变更后,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此次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741,000,000.00元与按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128,981,663.14元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360,390,571.81元、调整盈余公积-20,253,935.26元、调整未分配利润-231,373,829.79元。
1.公司将针对宏观形势的变化,持续深耕主营业务,以解决实际问题、防范各项风险为出发点,扎实做好经营决策,稳步推进战略布局。
2.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治理水平。公司继续实行全方位精细化管理,促进战略目标的达成。加强项目合同目标管理,严格控制相关成本费用,提升项目执行效率,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在经营管理上更强调提高效率,形成更高质量的投入产出关系。
3.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未来在促进业务增长的同时,通过持续加强管理、加强催收力度、加快应收账款周转等方式加快,提升盈利能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聘任宋一韬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单菁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经公司考查,宋一韬先生的经历及相关背景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素养,单菁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上述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宋一韬先生:男,汉族,出生于1982年,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7年12月在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工程师;2008年1月在2009年10月在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任品质管理师;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在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内部审计师;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在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在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部高级经理;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任审计稽核部高级经理;2021年1月至今在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督察部总监,2021年11月10日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宋一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宋一韬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核实,宋一韬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单菁菁女士:女,出生于1986年,党员,本科学历。2009年至今就职于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秘书、证券部专员、董事长助理兼证券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单菁菁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40,000股、限售股(股权激励股份)32,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000股。单菁菁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核实,单菁菁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一17:00 ,举办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与广大股东和投资者对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产品与市场及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进行沟通和交流。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永麟先生,独立董事郑石桥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建民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李俊英女士,总经济师、代行董事会秘书王文玲女士,副总经理刘林先生、陈少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 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 4月28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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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之曙先生、马新智先生、徐国彤先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葛坚先生、YAN,Aimin先生、郑石桥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企业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447.69万元,比上年同期92,104.86万元增长13.40%。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30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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