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深圳市幕墙管理再出新规
来源:火狐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4-02-15 20:11:58日前,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9号)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下称《办法》),《办法》将于5月1日起全市施行。新规对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等方面详加规定,并安排建筑幕墙安全管理专章,强调建筑幕墙安全管理问题。
《办法》中对建筑幕墙安全管理进行了哪些具体规定?与2016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的通知》有哪些不同?本期文章,幕墙云就《办法》中的建筑幕墙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深度解读。
早在2016年,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首次提及“安全维护责任人”,并规定业主为建筑幕墙维护第一责任人。
今年,《办法》要求建筑设计企业、房屋安全责任人及实际使用人各自承担房屋安全责任,特别强化了房屋安全责任人的责任,要求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履行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治理责任和义务,体现了全寿命周期管理的理念。
幕墙云认为,近年在我市发生数次因幕墙玻璃脱落致伤人损物事件中,除施工和材料缺陷等原因外,建筑幕墙维护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通过明确责任人,加强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使房屋建设管理与建成维护管理保持有效衔接,切实加强深圳市建筑幕墙安全管理。
《办法》中明确安全责任人应对建筑进行安全检查,将检查内容分为例行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
例行安全检查可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受委托的企业、机构实施。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定期安全检查应当委托拥有相对应技术能力的专业机构实施。
幕墙云认为,例行安全检查的内容操作性较强,安全责任人可组织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进行自检。而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由于涉及安全等级评定,必须要委托具检验测试能力的专业机构。
安全检查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标准》SJG43-2017,《办法》的施行推进该技术标准的普及实施,加快深圳地区既有幕墙安全检查工作的进行,对提高幕墙管理人员的幕墙专业水平,减少幕墙事故的发生有积极的作用。
《办法》中规定建筑幕墙原则上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方面的鉴定,并总结出需进行幕墙安全性鉴别判定的6种情形。但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关于幕墙安全性鉴别判定的依据及鉴定机构,《办法》中的并未详列。
幕墙云认为,《办法》中幕墙安全性鉴别判定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目前我国对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鉴定的法律和法规制度仍不够完善,安全性鉴别判定的活动并不专业,具体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依据也尚未明确。
对于各个省市来说没有一个标准的建筑幕墙安全管理措施,这就使得建筑幕墙的安全鉴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完善既有建筑幕墙的管理体制任重而道远。
《办法》中明确规定安全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如未履行幕墙安全检查、鉴定及隐患修复时将处以企业最高10万元的罚款。而在2016年《关于加强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并没提及具体处罚金额。
幕墙云认为,此次处罚金额及处罚对象的确立,目的是逐步加强安全责任人对筑幕墙维护及保养的意识,规范安全责任人、鉴定机构及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去推进建筑幕墙的安全检查工作。
《办法》中规定应建立全市的房屋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并将每个辖区内房屋信息录入系统,不断进行更新统计。
幕墙云认为,信息平台的核心之一是信息的有效收集及其真实性,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对大厦的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信息化平台的建立是网络+时代的趋势,房屋安全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有效推动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利于房屋安全事故管理、房屋安全性鉴定业务管理及档案管理的信息现代化。同时能预示到,随国家及社会对既有幕墙安全管理的重视,建立幕墙行业的信息化平台亦是必然之行。
过去20年,深圳市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建筑数量十分巨大,幕墙使用安全问题非常关注。《办法》的颁布将我市现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既有房屋的安全全面纳管,并对建筑幕墙安全进行详细的规定,安排建筑幕墙安全管理专章,弥补我市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制度缺失,改善建筑幕墙安全管理无法可依的现状,随着更多的幕墙规范的出台,幕墙云相信,既有幕墙行业将慢慢的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