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建厅告诉绿色修建标识申报等相关作业
来源:火狐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4-02-08 10:58:06为贯彻落实《绿色修建标识办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简称《办理办法》),依照《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星级绿色修建标识申报作业的告诉》(建办标〔2021〕23号,简称23号文)和《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绿色修建标识款式的告诉》(建办标〔2021〕36号,简称36号文)的要求,结合我省实践,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请同时贯彻落实:
一、关于我省三星级绿色修建标识项目申报和引荐。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三星级绿色修建项目依照23号文要求在住宅和城乡建设部绿色修建标识办理信息体系(简称部办理体系)做申报,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附件1)至我厅科技信息处。我厅依照23号文要求初审后,将初审经过的项目在部办理体系引荐给住宅和城乡建设部。
二、关于我省一、二星级绿色修建标识项目申报和评定。依照《办理办法》,我厅担任确定二星级绿色修建并颁发标识,地级以上市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担任本地区一星级绿色修建确定和标识颁发作业。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二星级绿色修建标识项目确定统一在广东省绿色修建信息渠道(简称省信息渠道)做相关操作。新建民用修建项目实施申报、评定、公示、发布全流程线上操作,工业修建和既有修建改造项目选用线上申报、线下评定、线上公示发布相结合的方法。
三、关于绿色修建标识款式。经过省信息平成检查的一、二星绿色修建项目,将颁发绿色修建标识电子证书。请求单位可依照36号文的规则款式与要求印刷证书,结合实践使用场景自行制造绿色修建标牌。证书和标牌中的二维码可查询项目证书信息。
四、关于信息渠道相关作业。经晋级改造的省信息渠道正在试运行,估计于11月下旬正式启用。为做好省信息渠道试运行阶段的标识申报作业,请各地级以上市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搜集本地区拟申报一、二星绿色修建标识的项目,填写汇总表(附件2),于10月15日前报送我厅科技信息处,并合作做好试运行期间办理作业。
(联络人:桂旭鹏、黄琼,联络电线,邮箱: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春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514房)
附件1-2三星绿色修建标识项目引荐书面材料和拟申报一、二星绿色修建标识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