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纵深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打造绿色低碳样本
来源:火狐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3-12-23 18:38:19人民网广州6月5日电 (朴馨语)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2023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无废城市”建设是我国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实现美丽中国的重要抓手,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领域。
近年来,广东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2月,广东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探索珠三角“无废试验区”协同机制,选取珠三角9市以及梅州市和信宜市作为广东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力争凝练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和粤东西北区域“无废城市”建设模式、经验。
2022年4月,广东省珠三角9市全部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6月,《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白准确地提出建设“无废”湾区,探索“无废城市”区域共建模式。
截至2022年8月底,广东省珠三角9个城市以及梅州市、信宜市均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各试点城市共明确制度体系任务217个,技术体系任务95个,市场体系任务103个,监督管理体系任务130个。围绕固废五大领域共部署重点工程建设项目263个,总投资超700亿元。
2022年11月30日,《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是全国首部省级建筑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共二十三条,对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职责以及源头减量、联单管理、处理方案备案、运输、综合利用、消纳、跨区域平衡处置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一是明确立法背景。广东省面临建筑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处理需求与解决能力不适应的矛盾等根本问题,建筑垃圾的收运、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管理缺乏足够的法治支撑。为规范建筑垃圾管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出《条例》是解决建筑垃圾管理问题的基本需要。
二是内容结合实际。《条例》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从实施性和补充性的方面出发,对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明显问题予以规范,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定型成熟的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切实增强可操作性,通过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支持措施,循序渐进地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三是提供有效助力。《条例》通过聚焦建筑垃圾减量利用等措施、收运存处等全环节设计规范、主管营运等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和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平台,推动绿色、协调、安全、数字化发展。
3月1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计划》,提出了加快探索创新、加强指导帮扶、提升保障能力、做好宣传引导四个方面39项工作规划,其中广东省“无废”湾区建设被列入探索创新任务,将积极探索建立“无废”湾区建设协调沟通机制及“无废”湾区固态废料区域协同示范。
一是探索沟通合作方式。充分的利用已有的前海深港、横琴粤澳、南沙三大合作机制为交流平台,汲取开展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经验,完善固态废料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体系,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无废城市”共建模式,建立完善跨省(区)非法转移联防联控合作机制。二是探索区域协同处置。推动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鼓励采用“互联网+回收”、智能回收等方式,探索建立内河船舶垃圾与陆上垃圾分类衔接机制。
广东省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平台上线日,广东省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平台宣布正式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作为一项实现大湾区资源优化配置、助力“双区”建设和互利共赢的创新举措,一方面可解决部分城市面临的“垃圾处理难”问题,另一方面,避免了部分城市开山取土造成的生态破坏,实现了省内建筑资源的城际优化配置,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美丽中国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仍处于探索期。为加快高质量建设“无废城市”,推动美丽中国建设提质增色,广东省将做好几方面工作:
进一步完善“无废城市”建设技术及市场体系。健全固态废料环境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固态废料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与资源化产品质量标准,推动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加快固态废料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技术推广应用,探索废气、废水、固态废料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多渠道筹措“无废城市”建设资金,加强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加大绿色信贷、专项债等资金利用方式探索力度,增加EOD项目设计,深化政银合作,更好地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