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单位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浏览次数: 1|发布时间: 2024-04-28 03:48:51|来源: 火狐官方网站
启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启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单位采购项目即将实施,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服务范围:启东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分两个标包,其中:
一标包涉及证取样类检测项目、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幕墙工程检测、机电安装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约40万元;
1.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包括建筑材料、构配件、工程实体等,并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委托合同为准)。
2.单项收费价格参照通工协〔2016〕第8号文、通工协〔2018〕第2号文、通工协〔2019〕第1号文、通工协〔2022〕第1号文执行,收费标准按报价优惠率计取;若缺项,经双方协商定价。
(1)工期要求:一年,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文件中约定。服务期限内,以结算满70万元人民币时终止服务。
(1)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科学、公正、及时、准确地开展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确保检测结果的线)接受监督抽测委托后,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与委托方工程质量检验相关的资料及信息,需确保检测结果的线)接受监督抽测委托后,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负责人应亲自布置、组织实施并全过程跟踪,最终报给委托方的检测报告,该负责人应签字确认;对委托方委托或签发的监督抽检,各供应商应第一时间安排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结果,检测过程中应杜绝外界干扰,有外界干预的应及时上报委托方;供应商应形成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样品检测完成后保留2个月,存在弄虚作假的将被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为确保服务质量,成交后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在启东市范围内具有能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①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坚持原则,做到公开、公正,不得“吃、拿、卡、要”,一经发现对中标单位处以1000元/人(壹仟元每人次)。
②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出具的检测报告、巡查月报内容、结论进行抽查、复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的,经核实确实存在的,将对中标单位处以10000元/次(壹万元每次)处罚,同时取消下一年度的投标资格。
③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两次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的,经核实确实存在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将由中标人承担,并对其违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④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须在一周内提交报告,其他特别的材料检测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报告的,连续二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停止服务,同时取消下一年度的投标资格。
三、服务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文件中约定。服务期限内,以结算满70万元人民币时终止服务。
2.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04月30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或者电子邮箱(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送或寄的地址为:启东市世纪大道2099号启睿产业中心启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人:林佳鹏,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为:。
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方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软硬件、数据存储、流量、通讯、人员录入数据、运行维护、服务期内维修、升级、差旅费、车辆配置、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专家咨询费、后续服务指导,现场取样、封样费用和印刷费、代理费及相关联的费用、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综合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最大限度地考虑现场环境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行情报价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
5.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服务费用每月按工作量结算,工作量以经采购人确认的服务数量为准。双方约定先执行后付款的原则,采取一个季度结算一次,在下季度首月上旬对上季度的工作量进行结算支付。须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记入采购人招标市场的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查与研究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